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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诉称上游水库泄洪致其被冲淹损失约600万元

2021-12-25 02:13作者:佚名

“当地水利部门在我公司门口修了一条大河,河床正对我公司。今年7月20日后,连续几天焦作市遭遇大雨,加之上游孤山水库泄洪,给我们这家民营企业造成约6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近日,河南省焦作市煜华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一份题为《7.20焦作市孤山水库泄洪引发沙河特大洪水对焦作市煜华建材有限公司的影响》的书面反映材料中,王先生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公司是2006年焦作市修武县周庄乡(后划归示范区)招商引资项目,陆续投资近1500万元。

           
 
    公司位于焦作市示范区文昌街道西长位村北,紧邻大沙河故道(右岸堤内,左岸此段未建,实为烂尾工程),厂门正西方向相距约600米就是新修的焦作市水系重点工程——宽约300米的大沙河河床(上图为公司位置区域图)。

      
 
    2012年市政府推出改造城市水系计划,经过10余年的建设,把一条只有3—5米宽的臭水沟渠,改造成了从出山口连绵城区20余公里,加固加宽加高了右岸堤防,将历史上从未有的左岸(曾是农民的耕地)修建成了300米宽的大沙河。

      
 
    然而,大沙河工程的兴建却加大了下游工矿企业、抵御水库泄洪、山洪、泥石流等水患的压力,将我公司置于危险境地。而政府主管部门在大沙河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等兴建过程中,对下游的安全风险评估明显不足,造成了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了7月20日以来,由孤山水库泄洪而引发的大沙河特大山洪,严重损害了作为下游企业的利益。而我公司由于地理位置的因素,要直面波涛汹涌的洪水,水深处达3米,在这次事故中损失尤为惨重,估算总损失约600余万元。

      

    在洪水来临前夕,公司以及我个人从未收到过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或口头等任何形式的山洪预警通知,否则也不会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9月份以来,当事人连续到各级法院,均以不同理由未予立案受理。恳请主管部门领导协调,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立案审理。实地勘验,实事求是评估我公司的损失并进行相应赔偿,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来源:民营经济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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