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万买完房,四年多拿不到房产证,竟被法院判败诉!
对很多人来说,买房是终身大事,奋斗一生都是为了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买房的过程却总也不称心,会遇到各种问题,诸如开发商夸大宣传,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房屋供暖达不到标准,交了全款却迟迟办不了房产证……辛苦攒钱买房的韦女士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花了129万买房,四年过去了却迟迟办不了房产证,对此,韦女士十分忧心,甚至有了想要退房返款的想法,并且将这个诉求告知了记者。
“买了房子却不能办理房产证,辛苦了几十年攒下的钱,买了个揪心,整天担心房款打了水漂。”据韦女士讲述,她在2018年3月29日与高碑店市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购买合同,费用全部交清之后却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这种情况与开发商在购房时的承诺严重背离。韦女士说,最初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与开发商之间有约定,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购买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房屋在2018年购买,但时至今日,已经四年多过去了,仍然拿不到房产证,辛苦了几十年的收入,攒下的这一套房的房款,现在因为无法办理房产证,这段时间以来整日担心房款打了水漂,已经严重的影响了韦女士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为没有拿到房产证,韦女士也不止一次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但是开发商每次都以各种理由进行诡辩,投机取巧,钻合约空子,不正面解决韦女士的问题和诉求,导致韦女士所购买的房屋一直不能正常使用,想退房款的诉求更是得不到回应,让韦女士在精神上饱受折磨,经济更是受到了巨大的损失。
与此同时,韦女士还发现在房屋供暖方面,也与当初签订的合同不相符。按照当年签订的合同,韦女士所购买的房屋采用的是城市集中供热的方式,但是开发商却在交房之后未经韦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采暖方式。“城市集中供热的价格是19元每平方米,而变更采暖方式之后的取暖费是39元每平方米,采暖费差了20块钱,我买的房子151平,这样一年就要缴纳6000多块钱的采暖费用。”韦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进一步控诉开发商的劣迹行为。记者了解到,韦女士所购房屋是用来投资使用的,但是采暖方式变更之后,无形之中增加了很多成本,高昂的成本费用不仅不利于房屋出租,连日后的出售都是大问题。
为了解决房产证和供暖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韦女士多次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在各个部门往返奔波,身心俱疲,但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在与开发商沟通无果之后,韦女士只能一纸诉状将高碑店市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开发商可以尽快退还购房时缴纳的本金以及利息损失等。
但让韦女士寒心的是,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一审被判败诉,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被判败诉,事实如此清楚的案件,正常诉求却得不到合理的回应,两级法院的审理完全忽略了韦女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三年内办理房产本的条款被强行忽略,导致韦女士遭遇了更大的损失,为了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韦女士正和协同律师准备为本案再次上诉。
韦女士告诉记者,自从得知房子不能办理房产证之后,当初买房激动的心情荡然无存,因为担心房款打水漂,一家人更是夜不能寐,食不知味,老人也跟着愁眉不展,忧心忡忡,原本买房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如今却成为了令全家人头疼的所在。
多次求助无门,无奈之下,韦女士只好寻求媒体的帮助,将无良开发商的无良事迹曝光,希望在大家的帮助下帮她讨回公道,同时也希望自己的遭遇可以给大家提个醒,买房容易退款难,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老百姓维权怎么这么难?”韦女士不禁发出疑问,在与记者述说这些的时候眼圈泛红,很是担心家人的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希望这件事情可以尽快得到解决,也让家人可以安心。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近年来,诸如韦女士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辛苦赚钱购买房屋,最终却得不到房产证,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搪塞消费者,让消费者对购房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对开发商的信誉也产生了怀疑。但即便如此,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我们不禁要说的是,消费者是上帝,照顾好上帝的情绪,才能有更好的生意,想要挽回信誉,满足消费者的诉求才是关键。另外,记者提醒消费者,如果也遇到与韦女士相类似的情况,比如所购商品房存在与购房合同不符、虚假广告、变更采暖乱收费等问题可以尝试寻找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维权,同时也不要忘记向政府部门申请调解处理,还可诉求地方建设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保留支付房款时签署的协议、收据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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