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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不通电: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电力悲情

2022-04-07 17:52作者:任逍遥

相信许多人还记得美国去年上演的“断电悲剧”。当时,一场暴风雪和大规模停电,让美国得州屡上“世界热搜”。紧随电网瘫痪而来的,是整个城市服务系统的灾难性崩溃。极寒天气中,断水断电断气的得州老百姓就像好莱坞电影《后天》里演的那样,不得不用壁炉烧柴火、衣物、艺术品,甚至借助烧烤架、车内空调取暖。

但这毕竟是一时的断电。如果是连续23年不通电呢?那绝对是令人无法想象的悲剧。

这样的悲剧,正在我国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上演着。公园自1999年开发建设至今,23年来一直没有通电,公园内80%面积的用电需求都要用柴油发电机解决。

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我们先从2021年“史上最污蔑”的“游客触电”事件说起。

供电部门传谣言,称游客触电身亡

“污蔑,绝对是污蔑。这些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说起“游客触电”事件,黄淦波的气不打一处来。

2021年9月30日,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致函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关于协调处理 110 千伏古布乙线 N8 —N9 线下人行栈道对高压导线安全距离不足重大安全隐患的函》)称,“观音山森林公园在线行保护区内擅自堆填建设人行栈道,并将其开放供人员活动的行为,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及樟木头镇等周边片区大面积停电的重大安全隐患。”

10月11日,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致函东莞市发改局和樟木头镇政府称,近日收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的函,东莞供电局反映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擅自在园内的高压线下修建了一条水泥硬化路,致使高压线对路面距离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已导致人触电身亡。因此,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市发改局和樟木头镇政府核查相关情况,确属重大安全隐患则要立即整改。

观音山负责人闻听此事,生气地表示,“这是无中生有,必须要一个说法,必要的情况下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0月26日,观音山森林公园向东莞供电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该局公开所谓安全事故的主要信息,同时公开相关高压线途径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全部行政批文。尤其针对“触电”事件,提出要求公开你的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事故成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信息、死伤者可识别身份信息、死者遗体的处理信息、该局支付死伤者家属的赔偿账单信息、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信息、该局与该事故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信息、该局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信息、安监主管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文件信息等。

11月11日,东莞供电局回复称,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你司在线行保护区内擅自堆填建设人行栈道,栈道对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已导致产生行人触电身亡及高压线短路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的重大安全隐患”;对于高压线途径观音山的批文,则称“你司申请获取信息不属于供电企业信息公开范围”。

观音山负责人表示,生产安全大于天,如果有人在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内无故触电身亡,这绝对是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电力部门怎么能含糊其辞呢?他认为,不敢回答,就是污蔑最真实的反应。

关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的问题,近年来媒体多有报道,但迟迟没有得到合理解决。观音山负责人表示,这是相关部门不作为。

事实上,早在2008年,广东省就出台《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不作为”有明确处罚。近年来,广东对于干部问责的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广东坚持执纪问责与容错促为相统一,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打出组合拳,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查处为官不为党员干部1707人,其中不作为1510人,慢作为19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4人,其中不作为876人,慢作为128人。

观音山负责人表示,如果“触电身亡”的事实存在,公园可以承担所有应该承担的责任,但如果是污蔑,那么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严肃查处造谣者。

可是,为什么谣言这么“恶劣”呢?上述负责人表示,原因还得从“当地政府故意不给观音山通电”和“高压线故意穿越观音山”等恶性事件说起。

强行收购被拒,以不供电相威胁

时间回到1999年。当年11月30日,广东商人黄淦波与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现在的石新社区)签订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决定联合开发当时还是荒山的“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

当时的观音山百废待兴,尤其突出的是山上的用电问题。从接手观音山开始,黄淦波即带领队伍逐步克服发展中的各项难题,包括和东莞市供电局协商希望尽快解决景区全区域电力供应问题。然而,当时的观音山是一座荒山,东莞供电局以观音山架设输电线路投入太大、施工难度较大为由没有及时解决。

2004年,为提升品牌价值和管理水平,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始着手准备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并于2005年初向东莞市林业局报送了有关申报材料,请求批准和支持,但东莞市林业局以没有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等理由不同意申报。

知情人士透露,经过黄淦波的建设,当时观音山森林公园已初具规模,开始吸引珠三角的游客了。所以,当地政府想把观音山的管理权收回去。可是,黄淦波不同意,矛盾便产生了。

由于得不到市林业局和镇政府的支持,观音山森林公园按国家规定直接向广东省林业厅申报。最终经国家林业局批复,于2005年12月23日正式升级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然而,当地政府不予承认这一“国家级”称号。甚至东莞市林业局官员多次到省林业厅要求撤销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称号。

眼看着没能“强行收购”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也没能取消其国家级称号,所以,当地政府又想出了新办法。2010年2月1日,石新居委会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黄淦波、观音山公司,请求:解除石新居委会与黄淦波、观音山公司于1999年11月30日签订的《联合开发合同》及2001年9月5日签订的《协议书》;判决黄淦波、观音山公司返还东莞市樟木头森林公园范围内所有的土地、建筑物、观光旅游设施及经营权给石新居委会。

经过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石新居委会与黄淦波分别于1999年11月30日、2001年9月3日签订的《联合开发合同》、《协议书》为有效合同,石新居委会与黄淦波、观音山公司均应按约定履行合同;驳回石新居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石新居委会不服判决,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此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当地政府、社区矛盾升级的过程中,广东电网公司的高压线需要穿过观音山。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发函要求观音山景区支持配合其高压线在公园内的架设工作。公园方从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游客安全的角度出发,明确复函给供电部门表示反对,并指出其所架设的高压电网存在选址不当、破坏环境、线路离道路地面过低等问题,一旦形成事实,将会造成安全隐患、破坏森林资源、影响生态环境、降低景观价值、阻碍公园持续发展等严重后果。

沟通未果,东莞市供电局便在公园不同意且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先后强行将多组高压线塔强行架设在观音山公园内。

此后,人民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日报网等数十家媒体陆续报道了高压线“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事实,并且有法律专家痛批这一行为。

据知情者透露,供电局“使坏”的根本在当地官员的“非法”作为。自上世纪90年代起,樟木头镇的一些官员就开始变了,变得极为追逐个人利益,追逐升官发财,且好挑拨离间,打击异己,跟原来客家优良的传统作风就背道而驰了。他们从量变到质变,从小变到大变,最后形成了当地一股能量巨大的黑恶势力,且尾大难调头,自成一派,越来越有实力。

在他们的主导下,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对立面又多了东莞市供电局。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公园内只有自建设起到现在,只有20%的面积通电。

有关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电力法》规定,东莞市供电局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

《电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电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电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可是,东莞市电力局根本没有把《电力法》当回事,一直没有给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供电。

黄淦波无奈地说:“从1999年到2022年,已经23年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80%面积的用电需求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放眼全国甚至全世界,一个国家级的森林公园里不通电,这也是独一份。”

高压线强行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前述提到的高压线“穿越”观音山,被称为“观音山事件”曾上榜新浪热搜。

媒体公开报道称,站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观光公路上,抬头望去,在不到100米的地方,6组高压线依次排开,宛如“五线谱”。距这6组高压线不远处,有4个刚建成的新塔基,塔基周围裸露的黄土十分醒目。这4个新塔基属于南方电网旗下东莞供电局的两个电力项目,是在未获得林地使用审批的情况下由东莞供电局强行建设,被指未批先建。

黄淦波每每走在公园的佛光路上都充满担忧,佛光路是通向森林公园核心景点“观音像”的必经之路,“高压线太密集了,离公路太近了,最近的地方只有四五米,夏天由于热胀的原因,高压线还会下垂,这对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来说,上空的“五线谱”不但影响视觉效果,而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而且,这6组高压线有5组都是东莞供电局在近些年非法强制架设的。”

其中于2013年新建的4个塔基在更大程度上困扰着黄淦波。这4个新塔基属于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这两个项目是由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投资,东莞供电局负责建设。

2011年10月14日,东莞供电局发给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关于协助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送电线路工程施工的函》称,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和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的G N 16和P3、P4杆塔处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范围内,上述3基杆塔距离公园内观光公路较近,因需运输材料、设施,望森林公园方协助。

可是,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黄淦波表示,东莞供电局的这两个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项目未批先建。

事实上,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动土”是有严格规定的。2011年发布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指出,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以及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

相关人士提供的材料显示,2013年7月3日,广东省林业厅在给广东电网公司《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中称,东莞电力局两个电力项目需新征占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征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需征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黄淦波表示,“我们公园管理方自始至终都对影响、破坏国家森林公园景观的建设项目持保留态度,东莞供电局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开始施工。按照规定,我们的同意是其办理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的前提,没有我们的同意,东莞供电局如果取得了相关手续,也涉嫌虚假申报。”

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及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位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境内的杆塔目前进展如何?该项目的施工是否经过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同意?是否经过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是否已办理林地征用手续?

当年,相关媒体就以上问题到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采访。东莞供电局方面的书面回复称,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有1基铁塔位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有3基铁塔位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该4基铁塔工程一直没有开展施工。

东莞电力局的回复还称,森林公园内的在建线路经东莞市相关政府部门评审同意,并征得线路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及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同时亦先后取得项目工程核准手续、水土保持方案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的同意批复。

当年9月13日,就东莞电力局两个项目征占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林地手续的问题,相关媒体到东莞市林业局采访,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林地进行的任何建设项目都要经过林业部门审批,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这两个项目还没有获得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的同意。”

按照程序,东莞市林业局接到东莞供电局的材料后才能上报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林业厅再报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批准。但是,因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面不同意施工,东莞供电局还没有向东莞林业局提交材料。

观音山状告南方电网,对薄公堂

“每个基座占地二三百平方米,尤其是观音山森林公园仙泉水库周边的几组高压线影响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黄淦波表示,按照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批复的总体规划,仙泉水库周边将建设游客服务区、应急场所等,而密密麻麻的高压线使这些规划“流产”了。

东莞供电局在给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关于协助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送电线路工程施工的函》称,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是利用在运行的110千伏沽清线、110千伏古塘线进行改造的。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面则表示,这两个电力项目并不是在旧线基础上进行改造,而是新建塔基重新架设。

而广东省林业厅在给广东电网公司《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称,“根据东莞供电局提供的线路走向图,经我厅会同东莞市林业局派员现场踏查,该电力线路走向基本是将原有电力线路平行位移后重新架设”。

从广东省林业厅的复函来看,这两个项目并不是在旧线基础上改造建设,而是另起“炉灶”。

东莞供电局两个电力项目经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部分是旧线改造还是新建杆塔进行架设?东莞供电局就此问题回复称,新线行建成以后与原线行走廊位置一致,新建铁塔尽量靠近原有塔基,并且在建成后拆除原110千伏古塘线线行,不会增加新线行路径。

事实上,广东省林业厅并不赞同这两个电力项目穿越森林公园。广东省林业厅在给广东电网公司《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称,“由于220千伏角布输变电线路和110千伏鹿窝输变电线路都是高压输变电线路,穿越森林公园核心区将会给森林公园游客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我厅建议贵公司对该输变电线路走向作必要的调整,避开森林公园或从公园边缘经过”。

2018年10月19日,观音山森林公园状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侵权赔偿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庭开庭审理。

针对五被告建设并运营管理的五条高压线给观音山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实施及相关建设造成严重影响,观音山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并判决五被告赔偿公园方经济损失。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各自陈述辩护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广东省高院未就此案当庭做出审理和判决。

“23年都挺过来了,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观音山会越来越好。”尽管观音山一路走来屡经磨难、危机重重,但是,黄淦波早已不畏艰难险阻,始终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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