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依法选聘的物业公司被要求退出小区服务引质疑
2022-08-20 14:40作者:佚名
“自2020年8月以来,为了阻止广西南宁市阳光新城小区近5300多户业主依法选聘物业,当地一些部门先后共发了20份红头文件给小区业委会和全体业主,而且置南宁市中院的终审判决于不顾,干扰、阻止业主依法选聘物业。”近日,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辖区阳光新城小区的业主代表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今年6月9日,还要求业主大会依法选出来的新物业退出小区服务。业委会任期到8月22日截止,而良庆区住建局、大沙田街道办以及阳光社区以“业委会委员被街道办停职”为由,首先安排了10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小区,挨家挨户敲门威逼利诱,强迫、哄骗业主签字,要业主同意抽选临时物业。
其次,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市中院执行的主体(法定执行接收主体是小区业委会,变更为阳光社区),接受了前期物业润和物业交接的公共收益以及相关资料。8月13日,又瞒天过海,亲自“帮助”全体业主悄悄地抽选了临时物业——银湾物业。在百分之二十签字同意抽选临时物业业主名单尚未公示、前期物业润和物业交接内容未公示,以及临时物业服务合同等未按法定程序公示临时物业就强行空降小区的情况下,阳光新城小区的业主们突然被行政部门强行塞给了一个来路不明的物业公司,甲方是阳光社区,乙方是银湾物业,业主是交钱方,引起小区混乱和广大业主的不满。
自从2022年 6月15日以来,良庆区住建局和大沙田街道办又多次召开所谓协调会,试图强压业委会同意其抽取的备选物业(其实是润和换马甲),强行进驻小区,强迫小区业主接受服务、交费。在遭到业主抵制后,于8月7日上午,组织了10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以宣传的名义涌入小区,挨家挨户的威逼利诱,强迫、哄骗业主签字,要业主同意抽选临时物业。从2021年3月至今,小区数名业主因拒绝向没有收费依据的润和物业缴纳停车费,而受到不公正对待。
在办案过程中,当地法院一些人员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听从住建局和街道办的意见,继去年初错误裁判阳光新城业委会败诉,到今年2月25日接到市中院的终审判决后业委会向其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进行执行,故意拖延,以便本届业委会今年8月底任期结束后,即可让润和物业继续管理阳光新城,再到由于小区业主不断的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后,不得不下达润和物业移交退出的《执行书》,但通篇没有引用法律条文,而是引用了街道办的意见,居然要润和物业不向诉讼的合法主体——阳光新城业委会办理移交,却向不具备执行主体资格的阳光社区进行移交。
8月8日上午9点,社区更是直接强行打开业委会办公室的大门,让润和物业向阳光社区进行移交。这样操作,其实就是让润和物业左手出右手进的荒唐游戏。润和物业全体人员不变,只是换了一件马甲就又堂而皇之的继续留下了。
如此竭力维护开发商的物业、打压业主自由选聘物业,意欲何为?阳光置地公司是阳光新城小区的开发商,润和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物业公司,阳光置地占其80%的股份。因润和物业公司16年来只收钱、不服务,涉嫌侵吞小区巨额公共收益,小区各个配套设施、安保、绿化、消防等破烂不堪,业主生活混乱、小区安全及环境卫生无法得到基本保障,小区业主多次发起筹备成立业委会。经过千辛万苦召开业主大会,2020年8月21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功备案,依照《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业主与润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正因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经过业委会去住建部门、国土部门查档,小区业主才知道在2015年因政府征用小区部分土地,得到政府补偿的1812万元征地款。但是这笔征地款在小区5300多户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被打入小区的开发商阳光时代置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樵的账户。小区业委会去函给市国土自然资源局,并得到复函消息才知道,这笔巨款早已转入开发商阳光时代置地有限公司账户。
也正因为这笔征地款去向真相的发现,导致近两年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入了被阳光置地公司、润和物业公司的保护伞联手打压。直到如今,涉嫌侵吞小区1812万元征地款者依然逍遥法外。小区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纠纷冲突导致的民生问题,成为了每一天业主睁开眼睛醒来要面对的痛苦。
其实,调查补偿的1812万元征地款的真实去向,相关部门为什么竭力充当物业的保护伞就一清二楚了。加上小区17年来被侵吞的庞大公共收益,如果能够深挖,自然就会水落石出。其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也有待上级领导明察暗访,还原真相,维护小区业主合法选聘物业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8月18日,小区公布栏公示了阳光社区与银湾物业公司签订的《阳光新城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没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就擅自提高了物业费。这是谁给他的权力!业主们不认可此合同,谁签的合同谁交费!
8月19日,阳光新城小区业主收到了到市检察机关不支持润和物业监督申请决定书(南市检民监[2022]156号),驳回润和物业的抗诉申请,而且阐述的法律观点和事实,确定了几个问题:1、街道办和住建局向区法院申请,称业委会不能履职是完全错误的,从而移交小区公共资料等给社区是非法的;2、街道办、住建局认为业主在2020年8月21日之后,还欠润和物业的物业费是错误的。社区公告要业主交费到2022年8月10日是非法的。润和声称起诉“欠费”业主,最后必然会被法院驳回的;3、街道办给业委会的指导意见,认为润和物业只要不移交就可以继续服务收费是非法的;4、街道办、住建局要求社区在业委会正常履职期间,“早产”抽选应急物业、代履行业委会职责是非法的。还有小区业委会和广大业主2年维权的时间、精神损失和被非法侵占的巨额财产谁来负责?希望阳光新城小区的物业问题得到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和解决。
来源:房地产市场资讯